平顶山市局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03.08.2017  03:11

一是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市食安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定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完善部门间、区域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在涉及农产品、畜产品等问题产品时,积极与农业、畜牧部门联系,争取做好源头治理。在涉及学校食堂监管工作中,多次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市政府成立11个督查组,已对各县(市、区)进行了3轮33次专项督查,累计检查各类食品企业(单位)1128家,排查问题隐患3584条,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全市通报,挂牌整改,跟踪到位。同时,市局党组明确要求,全市系统的各项工作指标必须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对于排名靠后的单位(科室),将约谈相关负责人,对于工作长期落后和出现重大问题的相关负责人,将启动问责程序。

三是建立社会共治机制。在全市精心编织了“三道网”:一建监管网。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2016年组建了78个乡镇(办事处)所,监管对象全部明确到人,责任到人。二建协管网。在每个农村行政村城镇社区配备1名协管员,明确职责,承担协助执法、医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职责,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将协管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让协管员有责有位有报酬。三建举报网。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今年以来接受群众投诉举报509件,符合立案条件受理立案260件。

四是建立示范引领机制。以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为载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的良好格局,郏县、叶县已被省局列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深入开展省级文明系统创建活动,市局、宝丰县局、郏县局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经营示范店和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店创建活动,全市已命名市级食品经营示范店16家,县级食品经营示范店57家;授予首批“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 27家,授予首批“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单位”99家,全市已累计上线“互联网+明厨亮灶”单位266家,年内争取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全部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

五是建立食品药品抽检管理机制。该局始终把食品药品抽检监测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大食品药品重点品种抽检力度,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发现问题、排查风险的重要作用,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统一制定计划,成立食品药品抽检工作办公室,实现了总局和省局、市局和县局抽检监测计划的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国家、省、市、县抽检工作,全程监督抽检机构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检测;统一核查处置,问题样品统一交由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核查处置;统一结果运用,通过抽检中发现的风险品种,重点开展消费提醒和日常监管,有效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平顶山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