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区电子警察和信号灯升级改造及后台联网项目变更公告
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区电子警察和信号灯升级改造及后台联网项目变更公告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委托,就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区电子警察和信号灯升级改造及后台联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区电子警察和信号灯升级改造及后台联网项目
原谈判编号:PZC2014-1608Ag-38266
原公告日期: 2014年10月16日
原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变更信息:
原公告中: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23日的工作时间。
现变更为: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0月28日的工作时间。
原公告中: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行业相应经营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含1000万)且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专业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单位;
(2)具有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一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
(4)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高清视频检测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及单项测试报告(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5)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图像防伪软件测试报告。
(6)交通信号机符合公安部颁布GB 25280-2010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标准,有公安部检测报告为依据(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7)符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GBT20999-2007智能交通信号机数据通信协议,有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出具的评测报告为依据(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8)投标主要设备(服务器、高清摄像机、交通信号机)必须具有生产(制造)厂家授权原件并与原系统充分兼容无缝对接。(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一份)
(9)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一份)
(10)本次招标项目是在前期电子警察及信号灯的基础上进行扩容及升级改造,为了实现系统完美兼容、无缝对接,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与现有电子警察后台软件及信号灯后台软件无缝对接(投标时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要有具体措施及相关文件支撑)。
(11)投标人须具有原信号机生产厂家出具的对接承诺函(投标时提供,如不提供则视为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现变更为: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行业相应经营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含1000万)且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专业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单位;
(2)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一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
(4)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高清视频检测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及单项测试报告(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5)交通信号机符合公安部颁布GB 25280-2010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标准,有公安部检测报告为依据(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6)符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GBT20999-2007智能交通信号机数据通信协议,有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出具的评测报告为依据(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7)投标主要设备(服务器、高清摄像机、交通信号机)必须具有生产(制造)厂家授权原件并与原系统充分兼容无缝对接(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一份);
(8)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一份);
(9)本次招标项目是在前期电子警察及信号灯的基础上进行扩容及升级改造,为了实现系统完美兼容、无缝对接,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与现有电子警察后台软件及信号灯后台软件无缝对接(投标时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要有具体措施及相关文件支撑);
(10)投标人须具有原信号机生产厂家出具的对接承诺函;(投标时提供,如不提供则视为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0375-2206385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