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官员威胁证人叫板纪委 自诩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23.02.2016  09:05

  他是平顶山市新华区的一名官员,他叫杨河海。他涉嫌贪污、受贿40余万元;他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财产损失40余万元;他还涉及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设立“小金库”……

  然而,就在当地纪委进行调查时,他除了搞攻守同盟,销毁证据外,竟然还对证人及办案人员进行了威胁。最终,他受到了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也已经被移交到了司法机关。

  □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通讯员 李修乐 刘淑会

   靠山吃山” 辖区企业成提款机

  日前,平顶山市新华区纪委通报了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开发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杨河海严重违纪案件。

  2006年底,杨河海调任新华区开发办主任。次年,杨河海以开发区内企业多、不便收取电费为由,与供电公司商量由区开发办代收电费,再统一交供电公司。

  然而,在向企业收取电费时,杨河海打着“损耗费”的幌子,每度电加价0.2元。

  就这样,几年来,杨河海陆续收取电费“差价”15万余元。而这些钱,也全部流进了开发办的“小金库”。

  开发区内企业,每年都向区财政上交场地租赁费用。只要企业来交场地租赁费,杨河海就指使财务人员不给开正规发票,而是打“白条”。

  几年来,他先后截留该费用25.6万元,全部截留到自己的“小金库”里,一分钱都没有上交区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