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劫匪绑架女商人 抢得370万买黄金5000余克
记者陈亚洲通讯员邱军伟赵鹏超/文通讯员王宏伟/图
人数:5人
所得:获取存有370余万元的两张银行卡、2000元现金以及首饰等
结局:3人在北京销赃时落网,两人分别被平顶山和濮阳警方抓获
核心提示
4名犯罪嫌疑人合谋后绑架平顶山一女商人,非法获得账面数额为370余万元的银行卡。为了套取现金,几人找到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让其男扮女装,辗转到漯河、许昌等地刷卡购买黄金5000余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抢劫、盗窃等罪名,对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判决,其中,两人被判死缓,两人被判无期,一人被判有期徒刑6年。
女商人夜间被绑架
李然(化名)是平顶山市一个成功的女商人。2012年12月18日晚,对于李然来说是一场噩梦。她万万没有想到,竟会在自己的汽车前被绑架。
李然回忆称,当晚8时50分,她在亲戚家吃完饭准备下楼去车里面拿东西,她刚打开后备厢,旁边忽然冒出3个蒙面人。“他们捂住我的嘴,把我摁在地上,抬到了车的后排座椅上。”
其中一个蒙面人对李然说:“身上都有啥,全部拿出来!”被吓坏的李然根本没有时间考虑,就把身上戴着的翡翠项链和翡翠手镯交给了劫匪。李然想,只要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去,劫匪就会放她出去。可是这些东西并没有满足3个蒙面人的欲望。
随后一直到第二天天亮,几名劫匪对李然进行了恐吓和威胁,她只好拿出随身携带的银行卡,说出了密码。
其中一人带着银行卡,找到就近的自动柜员机验证后,发现卡里面有70余万元,立即取出2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并拿着这张卡跑到舞钢市。
李然的噩运还没有结束。到第二天上午,3名劫匪告诉李然,让其筹到300万元打到她的另一张银行卡上才放她走,不然就报复她正在上学的孩子,歹徒称知道李然的孩子在哪里上学。
在歹徒的逼迫下,第二天上午9时许,李然赶忙打电话给自己公司的出纳,让其想办法筹钱,打到自己的银行卡上300万元。十几分钟过后,显示300万元已经到账。3名劫匪用上衣盖住了李然的头,让其5分钟之后再回家。
李然开着车回到了平顶山市区并报警。此时,劫匪共拿走了李然存有370余万元的两张银行卡、价值12万元的翡翠手镯、价值3.6万元的翡翠项链和2000元现金。
嫌疑人男扮女装买黄金
虽然3名劫匪如愿地得到了370余万元,但是由于钱全部存在了李然的银行卡上。对如何套取现金,他们想到了一个办法:直接刷卡购买黄金首饰,然后再通过销赃的手段获取现金。
其实,这3名劫匪并不是整个参与绑架的所有人员,还有两名犯罪嫌疑人参与了这起绑架案,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张要钱,负责策划整个案件,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名叫张大海,是张要钱的内弟,负责拿着银行卡去购买黄金首饰。
据张要钱供述,他们当时弄到钱后,几人商议决定,用银行卡里的几百万元去购买黄金首饰,然后再通过销赃套出现金。由于怕被发现,张要钱让张大海去平顶山市周边的漯河市、许昌市购买黄金,为了保证安全,张要钱还购买了女性用品,包括女长靴、假睫毛、豹纹女内衣、皮草、假发等,让张大海男扮女装去购买黄金。
张大海供述,他男扮女装后,在2012年12月19日上午从舞钢市坐出租车到许昌市区。
出租车司机把张大海带到一家金店,见到一名服务员之后,问其有没有价值70万元的商品,服务员称只有40万元的,张大海便让其打包。
张大海称,正当服务员在整理金饰的时候,金店保安感觉情况不太对,马上联系金店负责人。负责人闻讯过来后,对他的身份起了怀疑,张大海刷卡40余万元之后,金店的负责人报了警。张大海一看形势不对,立即跑出了金店,而购买的金饰一点也没有拿走。
张大海租车来到漯河市一家金店,在这家金店内,张大海一口气刷了200多万元,全部购买了金砖、金首饰。买到黄金之后,张大海来到舞钢市,把黄金交给姐夫张要钱。
随后,张大海离开,张要钱等4人来到一家洗浴中心,拿出购买的黄金,粗略算下来,一共5000余克。由于没法分赃,几人从网上看到北京的金价比较高,便决定开车到北京销赃。
案发4天后,嫌疑人全部落网
2012年12月20日下午,参与绑架李然的蒙面人之一王小跑开车,带上张要钱等3人从平顶山市新城区出发赶往北京。
由于当天下雪,路面结冰,高速路被封闭,3人决定从郏县经禹州、郑州、新乡,向北京出发。而此时的另外两名劫匪闫彬和王论,各自回到了自己的老家等待分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通过技术手段,嫌疑人的行踪已经被平顶山市公安机关锁定。负责此案的平顶山市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民警一路跟踪到北京。
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北京一宾馆附近,平顶山警方将张要钱等3人当场抓获,并缴获到没有来得及出手的黄金。
据张要钱供述,他和张大海、王小跑开车去北京的路上,由于路面结冰,几人在开到新乡县的时候车掉进沟里翻了,后来他们向保险公司报了案,车被拖走后,几人又在新乡县一家租车公司租了一辆轿车,20日晚上到达北京。3人在丰台区找了一家宾馆住下,休息一夜之后,第二天出门准备卖掉手中的黄金时,被公安机关抓个正着。
与此同时,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闫彬和王论分别在平顶山市和濮阳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3年5月,平顶山市卫东区检察院对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近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张要钱和闫彬被判处死缓,王小跑和王论被判处无期徒刑,张大海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作案者为此案预谋一年
经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审查,5名犯罪嫌疑人共非法取得赃款370余万元,不包括翡翠手镯、翡翠项链等贵重物品。张大海辗转漯河、许昌,共刷取现金2732015元,购买黄金5292.58克,最终被追回的黄金有4024.94克。
负责本案的检察官赵鹏超介绍,5名犯罪嫌疑人中有4名是惯犯,其中,闫彬曾两次被判刑超过10年;王小跑曾经3次进过监狱;王论也两次坐牢,其中有一次被判处无期徒刑;负责出谋策划的张要钱也曾经因为盗窃罪、销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6年;只有张大海属于初犯。
张要钱供述,他在2006年从监狱出来后,在叶县开了一家商贸公司,在生意上结识了李然。张要钱曾想和李然一起开一家矿产公司,李然是做生意的老手,感觉生意不可靠,考察后决定不投资,张要钱因此怀恨在心。之后,张要钱联系到了3名狱友闫彬、王论、王小跑,把犯罪的目光瞄向了李然。为此,他们预谋了一年之久。 (文中作案者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