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出台全国首则“纪挺法前”实施办法 引中纪委关注

19.08.2015  15:55

平顶山出台首则“纪挺法前”实施办法 引中纪委关注

今年以来,平顶山市已查处违反“小节”的作风类案件5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70人,组织处理4人。为了能通过抓早抓小,防止领导干部从小错酿成大祸,近日,平顶山市更是出台了全国首则落实“纪挺法前”的实施办法,受到了中纪委的关注。

6名县处级干部未守“小节”受处分

日前,平顶山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市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宫新平违纪案件被通报。

据查,宫新平在任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存在以借款为名占用公私财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进人等违纪行为。今年7月,经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宫新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建议市政协党组撤销其第八届政协常委和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记者了解到,除宫新平外,近期平顶山市纪委还连续查处了另外6名县处级干部,7人中5个正处2个副处,其中1个被“双开”,2个被撤职,这样的查处力度在平顶山可谓是空前。

平顶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敬如表示,此次查处的7名县处级干部中,宫新平以及湛河区政协主席、原常务副区长高国岭,平顶山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原院长丁永强等6人都是因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借款为名占用公私财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进人、违反财经纪律借用公款不及时履行报销手续等被称为“小节”的违纪行为。

因不守“小节”被查的干部还有不少,据统计,今年以来,平顶山市共查处违反“小节”的作风类案件52起,党纪政纪处分70人,组织处理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