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出台全国首则《实施办法》推动“纪挺法前” 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

19.08.2015  11:35

“纪委不当‘恶人’,就可能有更多的党员干部沦为‘罪人’,对于破坏纪律行为,必须抓早抓小,不能纵‘蝇’成‘虎’,养痈遗患。”昨日(18日),提起日前对7名县处级干部的处理,平顶山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敬如坚定地说。今年以来,平顶山以市委《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为契机,坚持“纪挺法前”,持续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

出台: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在我犯错误的时候,组织上能够对我大喝一声,使我及时警醒,不至于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实际上是关心和保护。”近日,提起因为违规操办儿子婚礼被处理一事,宝丰县政府党组成员、宝丰产业集聚区副主任申怀彬言语中依然透露出对组织叫停自己违纪行为的感激。

据统计,今年以来,平顶山市共查处违反“小节”的作风类案件52起,党纪政纪处分70人,组织处理4人。针对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懂规矩、小节不守等突出问题,平顶山市在坚持“纪挺法前”的工作实践中,开始探索研制一套可操作性更强的方案,以此来指导全市的纪检监察工作。

昨日,记者见到了这则《实施办法》,全文仅有5章19条,薄薄的6张纸。它以“纪”“法”分离为标准,围绕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等十个方面,对党纪党规进行高度概括,最终具体化为“十个严守”“十个禁止”。

效果:党风政风好转,群众满意度提高

“你看,这卡是我自己不小心弄丢的,你帮俺补办就够麻烦了,还给送到家里,叫俺咋谢你哩!”近日,当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财政所工作人员把补办好的惠农资金卡送到该乡银王村老农王营家时,王营激动地说。

今年以来,平顶山市湛河区积极探索基层便民服务新机制,在全区68个行政村,开通“村级大篷车”“代办自行车”“站所直通车”“夜晚值勤车”“临时加班车”等,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3800多人次,开展便民服务900余件。

据了解,这只是平顶山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的一个缩影。

“《实施办法》的出台,顺应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要求,我们将全力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早施教、常监管、严执纪、重问责,切实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陈敬如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