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现大额坏账 律师称刑事报案方式维权效率高
中新网9月5日电(金融频道汪洁)近日,P2P行业冰火两重天,一边风投争先投资P2P平台,另一边是如红岭创投等P2P平台出现大额坏账。律师表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P2P平台损害投资者的主流罪名,投资者有四种维权方式,包括商务谈判、民事诉讼、刑事报案、行政诉讼等。其中,刑事报案效率高,花费少,受害投资人需前往平台所在地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提供证据,一旦立案,公安机关会组织侦查布控。
P2P平台近期出现大额坏账
业内:不代表整个行业出现此类问题
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日前表示,P2P行业发端至今年7月,可查的P2P机构有1200家,实际上跑路的有150家,每个月有六七家跑路。
据钱江晚报8月28日报道,位于杭州的锦融运通老板自8月24日就失联,公司也被查封,涉及1600多名投资者,待收资金超过2亿元。锦融运通玩的是“左手倒右手”的把戏,其在平台上发布一些所谓的高利息“标的”,引诱投资者上钩,最后或卷款跑路。
8月28日,老牌P2P公司红岭创投自曝4笔坏账,涉及本金总额1亿元。4500多位投资人利益受损。大单模式风险、信息不透明被重复抵押骗贷等坏账原因逐渐浮出水面。
搜易贷CEO何捷日前对中新网金融频道表示,红领创投可能在“标的”的目标点、市场定位方面出现问题,他们着眼于超大额融资需求;银豆网CEO王鹏程对中新网金融频道表示,红岭创投可能是在抵押物或者风控出现了问题,但不代表整个行业都会出现此类问题。
何捷认为,P2P作为一个新兴领域,在行业尚未建立有效监管下、市场进入门槛不高、市场需求迫切、前景被看好,所以会引申出一系列问题。比如“浮躁”,一些公司一味在追求规模、追求股值,或不断编制各种概念来进行宣传;此外就是“不规范”,可能有一些公司存在着“资金池”等的问题。
P2P平台跑路踩法律红线
律师:投资者有四种维权方式刑事报案效率高
日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东方创投两位主要负责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判例成为国内P2P被判“非法集资”的第一案。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日前表示,网贷平台兼具刑事风险和民事风险。在现有的纯民营系P2P平台跑路的案子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是主流罪名。
她介绍,一旦P2P平台倒闭或者跑路,投资人可以有四种维权方式:商务谈判、民事诉讼、刑事报案、行政诉讼。四种方式各有优劣,具体而言:
商务谈判,优势是私密、回款可能性大。受害投资人在网站拖延钱款初期,投资人发现提现困难立刻启动商务谈判,与对方严正交涉,尽快还款。劣势是时机把握不准,稍纵即逝。网站出事初期,大多希望息事宁人,此时抓住机会与之交涉,回款可能性大。
民事追偿,优势是原告在某种意义上可掌握案件进度。受害投资人作为原告到网站开设地法院民事庭起诉,需缴纳诉讼费。原告需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真实地址等。劣势是花费较大,效率较低。一般被刑事立案的案件,按照“先刑后民”的规则,民事法庭会先中止审判,等等刑事案件终结后再开启。
刑事报案,优势是效率高,花费少。受害投资人需前往平台所在地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提供相应证据,选择一个或多个罪名(常见罪名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非法集资罪等)。刑事立案不需要立案费,一旦立案,公安机关会组织侦查布控。劣势是投资人报案后,案件进入公诉案件程序,本人不能再撤诉。如需知悉进度,需与具体办案人联系,证明身份后了解相关信息。最好聘用律师追踪、监督、推进案件进程,防止当地人情关系干扰办案。
行政诉讼,优势是解决政府不作为等问题。劣势是此类诉讼立案难度大,胜诉几率较小。
肖飒认为,目前的P2P的投资人趋利性强、风险意识较低,敢于押上棺材本,对投资人应当保护但不应该宠溺,投资人应该自担一定的风险。
此外,网贷平台尽可能的披露信息,安排公开日、设立沟通渠道、利用第三方机构(如网贷之家、网贷天眼)的数据进行逻辑分析等,规避风险。
P2P行业出现第三方担保形式
专家:或是比较安全的方式
虽然P2P平台跑路不断,但也要看到P2P平台出现了一些新的探索,如目前出现了第三方担保、第三方证据托管平台等。
在担保方面,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P2P担保形式大致分为几类,一是自担保,二是关联担保,三是合作担保。自担保是最遭人诟病的方式,是诸多P2P平台出现倒闭、跑路的原因之一。
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写作部综合处处长蒋则沈认为,P2P自担保是自身把相应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进行自我承担,在现有,包括全球的金融监管体系中对这类机构都是按照最严格的方式进行监管。自我担保一个非常严重的弊端是忽视了对投资者形成的潜在威胁,其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投资项目认知的风险和收益的扭曲,投资者并不知道自己的资金面临多大风险。关于第三方信贷担保合作的问题。对于这种模式还很难做出评价,但是确实可能存在对现有融资担保体系、小额贷款体系监管上的影响。
目前已有P2P平台启动第三方担保,如银豆网、搜易贷等。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士奇对中新网金融频道表示,目前业界都在谈论去担保化,但完全的去担保化不太现实,第三方担保是比较安全的,但是P2P平台也不能完全放弃监管,“如果完全去担保,P2P平台就要有一个庞大的营销团队、风控团队,事前对每一家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形成调查报道、评审报告,所以如果没有这样庞大的机构就没有办法做这个事情。”
他认为,专业化是社会各行业发展趋势,P2P行业也不例外。第三方担保机构是安全的,但是P2P平台不能完全放弃监管,“P2P平台没有必要详细了解企业的情况,但仍需要有监管,监管平台的资金是否流去到企业了,而不是流到别人口袋里去了。”(中新网金融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