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 《药品GMP证书》的公告
11.03.2017 03:0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现予以公告。?xml:namespace>
附件: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目录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目录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企业 负责人 | 地址 | 认证范围 | 收回范围 | 证书收回日期 | 收回证书机关 |
HA20140015 | 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 | 李威伟 | 陈勇 | 焦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溪路 | 片剂、颗粒剂、散剂、糖浆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糖浆剂、口服液(含中药前处理与提取) | 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 | 2017年3月10日 |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03.2017 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