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龙亭区档案局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兼职取酬专项治理活动

28.11.2016  14:11

      为规范社团组织监管秩序,切断行政权力与社团组织间的利益链条,根据龙亭区纪委关于转发《全市领导干部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兼职取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龙亭区档案局高度重视,结合档案局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究活动。

      围绕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和重点,档案局领导干部对照《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1998〕1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并填写了《领导干部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中兼职取酬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登记表》。自查面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