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要对“能下”脱敏

29.03.2016  13:39

近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北京市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在中央规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新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多种“能下”情形,同时为因家庭困难、负担重、身体不适应等不愿继续担任领导职务以及有更适合干部成长发展机会的,提供了“自然下”、“自愿下”的渠道。(新华网,3月28日)

从根本上讲,公务员也是一种普通职业,当公务员实际上是一种职业选择,因此发生职业变动,有人进来,有人出去,本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现实是公务员这个职业,尤其是担任领导干部的公职人员,往往被附加上太多的神秘色彩。无论是因为何种原因,一旦有领导干部退出公务员队伍,就会引来人们无数“版本”的猜测,让一件原本很正常的“自由职业选择行为”变得异常的复杂,甚至引发类似“非正常离职”、“公务员离职潮”等舆论焦点。

领导干部“退出”、“能下”,之所以引人关注,主要是因为在传统“官本位”思想中,认为当了领导就是当了“大官”,端上了“铁饭碗”、“金饭碗”,一旦遭遇“被贬”,或者是自动请辞,都被认为是不光彩的事情,正所谓“上荣下辱”、“下必有错”。因此,这一方面造成部分公务员不是立足工作岗位踏踏实实为人民服务,而是“削尖了脑袋往上钻”,“官瘾”十足,做了“官职”的奴隶。另一方面也让一些公务员安于享乐,啥也不干还能“稳坐钓鱼台”,毕竟按照惯例,干部一旦被提拔上来,只要没有什么大错误,就不会被罢免、处分,养成拖沓懒散、庸政懒政等不良作风。此次,北京市在中央规定的基础上,实行“7种能下”情形,既是对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干部的职业选择权的尊重。
责任编辑:周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