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强行带走俩高中生被阻 在校园拉警笛

22.05.2014  14:41

民警为调查一起伤害案,开着警车进入校园,并提出要带走两名未成年学生协助调查,校方以监护人未到场为由予以拒绝,但警方最终还是带走了一名16岁的学生,在对该名学生进行讯问时,监护人也不在场。对此律师认为,警方办案有瑕疵。

老师:民警要强行带走俩学生

“我正在上课,班主任通知我,有警察找我。”5月19日下午,榆林高专附中高一学生白雷(化名)从派出所走出后闷闷不乐。他说,当天他正在学校上课时,班主任王老师叫他和同班同学马龙(化名)从教室出来一下,“有3个人对我们说,他们是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新明楼派出所的民警,正在调查发生在18日凌晨的一件捅伤人的案子,让我俩协助调查。”

班主任王老师说,一名民警要强行带走两个学生,态度也不好。校方则坚持要有学生的监护人到场。“僵持了一个多小时后,一名民警说,15岁的马龙和案子关联性不大,可以不带走,但16岁的白雷必须带走,时间有限,就不等学生的父母了。”王老师说,学校领导为此还咨询了律师,律师称警方讯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王老师说,民警将白雷带上警车后,学校大门没开,此时民警拉响了警报器,警笛响彻整个校园,引得不少正上课的学生探出窗外观看,一度有些混乱。“为了避免学生围观,保安只好将大门打开,警车响着警笛声迅速开走了。”

19日下午,白雷的父亲说,儿子被警方带走,家人并不知情,直到老师打电话,他才知道此事。民警讯问完毕后,孩子的母亲从派出所把儿子接回家。

据白雷说,18日凌晨他给同学过生日,因为喝酒的事,一同过生日的一伙人打起来了,其中一个人还把人捅伤了。“我不认识那个动刀的人,警察一直在围绕这件事问我。”白雷说,他在派出所被民警问了一个多小时,期间并没有监护人在场。“笔录做了4页纸,民警言语上很不客气,但没有打我。”

警方:学校不配合只好拉警笛

5月20日,新明楼派出所副所长王兴利表示,因为一个伤人的案子,民警去学校找到白雷,要求其协助调查。“民警进学校是为了办案,也是工作。”

参与办案的民警张磊说,18日辖区南门口发生了一起伤人案件,一人被捅伤。警方在调查时发现,白雷和马龙牵涉其中,所以到学校找二人,要求配合调查。“我们让老师把学生叫出来,就是为了保护学生。”张磊说,起初准备在学校讯问两个学生,但发现不具备条件,就准备将人带回派出所调查,但校方不配合,还故意不开校门,他们只好拉响了警笛。“在此期间,我们让学校老师一同前往派出所,但校方采取了抵触的态度。”张磊说,对白雷讯问时,有一个家属在场,后来证实并非监护人,讯问结束后,派出所将白雷安全交给了其母亲。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名律师,他们均表示,警方讯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这是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角度,对办案人员作出的规定。监护人到场是行使自己对未成年人监护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讯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责任编辑:李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