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师范学院实验教学设备的招标公告

07.11.2014  19:53

1.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1982号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洛阳师范学院的委托,就实验教学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需求一览表

标段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完工期

交货地点

标段A

物联网传感器实验室设备项目

详见第七章

详见第七章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段B

物联网云平台实训室设备项目

标段C

音乐学院MIDI教室设备项目

2.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4 年11月7日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4年 11月7日 起至 2014 年11月14日 17:00止 (北京时间,下同)。每天 9∶00 11∶00 15∶00 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  邮编:450003。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 年11月28 日上午 9:30

7.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

8.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371-56058523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0371 – 56058513

9.采购公告发布:河南政府采购网: http://www. hngp .gov.cn

10.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标段A/B:要求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标段C:要求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录音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10.2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

10.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10.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1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法人携带下述 (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资料,现场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10.1-10.4项所要求的证书证件。

11.2报名及购买标书登记申请表;

12. 其他说明:

12.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12.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12.3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12.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7日


附件1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证件

1.1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后附

××××××××公司(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说明:如果由授权代表参与购买标书的,投标人除提供此“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报名及购买标书登记申请表

序号                     2014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

公司名称(盖章)

公司地址

注册资金

      万

法人代表

联系人

手机号

固定电话

Email

传  真

发票及标书领取人

发票号码

标书领取人身份证号

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是否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是           □否

投包意向(一旦填写不准更改)

备注

注:请如实填写此表,否则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依照相关规定处理!缴费后请勿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