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让政策的阳光普照在优抚对象身上

24.06.2017  03:33
本报讯  (记者  张新理  通讯员  郭建设)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抓重点,解难点,不断提升双拥工作水平。 建立优抚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建立和完善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使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全部按政策落实到位。重点优抚对象在落实好国家规定的抚恤补助标准外,每年按照300元~600元的标准进行优待。4年来,全市共发放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和优待金9.8亿元。 建立完善优抚医疗保障体系。市、县区分别出台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将全市重点优抚对象纳入了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体系;对70岁以上优抚对象实行定额门诊慢性病补助,根据属别每人每年分别给予不低于120元~180元的门诊补助;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在规定比例报销(补偿)后的自费部分,按属别给予30%~95%的补助;优抚对象在享受各种减免优惠政策和医保报销后仍有困难的,再次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救助。我市投资50多万元,在全省率先开发了集优抚对象、救助对象为一体的民政对象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系统,解决了多年来优抚对象看病难、报销难的问题。4年来,市、县共支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金3657.6万元。 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政策。全市城乡基层普遍制定了《拥军优属公约》,车站、医院、商场、超市等窗口服务场所设立了残疾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优先、优惠服务标志。交通、旅游部门落实了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名胜风景区免费和义务兵、残疾军人乘坐市内公交车免费的优待政策。各级政府在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时,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和基本生活费。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全面推进“三访三送三网”建设。“三访三送三网”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建立了10个县级优抚安置服务中心、96个乡级双拥优抚服务站、2356个村级双拥优抚服务站,明确了196名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为协管员,聘用2700多名思想觉悟高、有责任心、有一定宣传能力的优抚对象联络员,县、乡、村三级健全了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人员组成。县区还投入70多万元用于优抚信息系统建设,为乡镇更新配置了电脑和入户核查设备,全市实现了优抚信息数据部、省、市、县、乡五级联网,规范、完善的软硬件设施,进一步提高了为优抚对象服务的水平。在“送政策、送温暖、送帮扶”活动中,为优抚对象发放《优抚政策手册》10万余册、生活救助金和慰问品价值1007.3万元,为220户优抚对象新建或修缮住房,为26户患重病的优抚对象发放救助金39万元,帮助困难优抚对象7791人,协调解决就业困难优抚对象210人。为扎实推进“三访三送三网”建设,市、县两级把“三访三送三网”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每个村(社区)聘请优抚对象联络员。2017年2月,在省政府、省军区召开的全省双拥优抚“三访三送三网”建设工作现场会上,我市在大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认真落实军休人员待遇。4年来,全市共接收安置军休人员80人,圆满完成了接收安置任务。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军休干部享受地方同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享受地方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同等待遇政策得到落实。市军休所办公楼、门球场、阅览室、活动室、健身室等设施整齐完备,军休干部真正享受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