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认定第一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14.11.2014 12:19
本文来源: 农业厅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核,坚持了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符合现阶段农业生产特点,适合当前农业经营体制机制要求,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是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对于应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趋势,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问题,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充分发挥新乡市家庭农场的辐射带动和典型示范作用,促进新乡市家庭农场规范健康发展,新乡市制定了《新乡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新农〔2014〕80号),下发了《新乡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工作的通知》(新农办〔2014〕110号),按照“自愿申报、逐级审核、公平公开、择优认定”的原则,我局组织开展了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经专家组认真评审,认定辉县市百农科技家庭农场等29家家庭农场为“新乡市第一批示范家庭农场”。
本文来源: 农业厅
14.11.2014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