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董村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7.11.2014  12:4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董村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许昌市财政局以“许财预【2014】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葛市董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长交建【2014】GZ080

2.2工程名称:长葛市董村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长葛市董村镇

2.4项目概况:本项目董永路、健康路、文化路、兴水路、鼎新路、长兴路六条道路,其中,董永路全长953米;健康路全长642米;文化路全长634米;兴水路全长1425米;鼎新路全长849米;长兴路全长496米。本项目涉及六条路的道路及排水工程,兴水路、长兴路、董永路、健康路、鼎新路亮化、绿化工程;长葛市董村镇垃圾处理设备的采购。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

2.5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标段;

2.6质量目标:合格;

2.7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货物采购标段:包括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培训、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等货物正式交付运行前的一切相关服务内容。

2.8标段划分:四个施工标、二个货物采购标段。

施工标段:

一标段:董永路、健康路、文化路的道路及排水工程;

二标段:兴水路、鼎新路、长兴路的道路及排水工程;

三标段:兴水路、长兴路、董永路、健康路、鼎新路绿化工程;

四标段:兴水路、长兴路、董永路、健康路、鼎新路亮化工程。

货物采购标段:

五标段:道路清扫车(1辆)、小型电动三轮环卫车(40辆)采购;

六标段:固定式铁皮垃圾箱(260个)、道路指示牌(25个)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同类项目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1.2资质要求

一至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

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叁级(含)以上资质。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施工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报多个标段,但最终一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只能中一个标段。

3.2货物采购标段:

五至六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生产制造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相应的许可范围,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有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7日至2014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报名(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号楼15楼综合部)。

报名联系电话:0374-6189133。

4.2报名时携带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标段提供)、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段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按顺序装订的复印件一份(A4纸,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同时提交投标报名表。《投标报名表》、《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在长葛市招标投标网( www.cgsztb.com )下载专区下载。

注: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五号楼15楼综合部);

5.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

5.3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600元,货物采购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4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xczbtb.com)、《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ge.gov.cn)、《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上发布。

八、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    标  人:长葛市董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