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污水处理厂采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禹州市污水处理厂采暖工程(二次)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禹州市污水净化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禹州市污水处理厂采暖工程(二次);
工程编号:JSGC-S-087
工程规模:工程预算约53万元;
工程地点:禹州市境内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发包方式:专业承包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和GB2(2)类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3.5 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告知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材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中楼)918房间)。
联系电话:0374-2077000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5.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3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资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叁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委托代理人必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须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在网上给予通报一年,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 发售时间: 同报名时间。
6.2 发售地点: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中楼)918房间。
6.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污水净化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4-81182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 监督电话: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374-8111255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