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洛阳市教育局多措并举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主要措施有以下五项:
一是实施贫困地区农村学校补充计划。出台政策要求县(市)新招录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原则上要先到本地区贫困农村学校任职三年以上方可到乡(镇)以上学校任教。2016年该市新招录1273名特岗教师,全部到贫困县、贫困乡和贫困村学校任教,有力地补充了贫苦地区中学校的师资力量。
二是加大对贫困地区教师培训倾斜力度。计划到2020年前,对全市每一位乡村教师、校(园)长进行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每年定期举办2期针对农村贫苦地区教师培训班,努力为贫困地区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创造条件。2016年已对600余名农村贫苦地区学校教师进行了培训。
三是启动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自2016年起连续5年,每年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师范生约250名(其中市本级150名),提高乡村教师素质,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16年已经招录286名(省级136名、市级150名)农村小学全科教师。
四是实行城镇优秀校长、教师到贫困地区学校交流轮岗。制定了《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城市区学校与贫困县农村学校结对帮扶实施方案》,采取定期交流、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教、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重点推动城镇优秀校长、教师到贫困地区学校交流轮岗。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专业发展、校园文化建设、办学条件等五个方面进行帮扶,促进提升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水平。
五是建立并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县级财政按照农村教师每月补助200-300元,深山区教师每月补助300-400元,教学点教师每月补助500元的标准,对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同时,在评先表优上向贫困地区学校和在贫困地区任教的教师倾斜。对在贫困地区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
(洛阳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