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政府联合省局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03.06.2015  11:51

5月27日,许昌市政府联合河南省气象局印发《许昌市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2015—2018年)》(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许昌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实现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气象工作法治化,为构建“五型许昌”、实现“富民兴许”提供气象支撑和保障。
      《方案》不仅明确了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而且还制定了气象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2015—2018年),为推动许昌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方案》指出,到2018年,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基本满足许昌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求、符合河南省气象现代化要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建成与气象现代化体系相适应的新型气象事业结构;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居全省先进水平,气象为农服务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居全省领先水平。争取2016年以前,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主要任务是:以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综合气象观测体系、预测预报体系、公共气象服务体系、信息网络系统现代化建设和气象现代化支撑保障能力建设。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明确了五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成立协调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和解决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发改、财政、工信、交通、国土、环保、农业、水利、林业、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完善措施,切实履行职责。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发展气象现代化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事业经费及其他经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预算及投资计划,并随着财力增长逐步加大气象现代化投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气象服务力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2016年前,建立完善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气象法律法规、豫政〔2013〕63号、豫政〔2014〕80号等政策性规定及许昌地方政府明确的投资事项。三是深化局市合作。坚持局市合作年度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年度合作重要事项并抓好落实。四是强化考评督查。建立许昌市气象现代化考核指标体系,将年度气象现代化建设行动计划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评体系。许昌市政府每年对气象现代化年度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气象、统计等部门制定许昌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监测评价体系,每年对各地、相关部门气象现代化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五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力量参与的气象服务新格局。完善双重领导管理机制及双重财务体制,建立新型气象财政保障机制。围绕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强化县级公共气象服务和社会行政管理职能。(王明学  张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