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房管局、郑州市房协联合发布购房提醒
【大河财立方消息】为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购房风险,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买存量房(二手房)
(一)消费者通过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请务必选择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等经营证照齐全,信用良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二)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房屋买卖、租赁等居间代理业务需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按要求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经登记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服务事项和佣金收取标准、交易资金监管方式、信用档案查询方式,住房保障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和价格管理部门举报电话等信息。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其备案证书二维码查看,如扫描结果与备案证书信息不一致或无信息显示,则该备案证书无效,请慎重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信息可通过查看其信用等级证书或登陆: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www.zzfdc.org.cn)网站→企业信用栏目查询。
(四)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时,要认真查看房屋产权证书,没有产权证书的存量房(二手房)是禁止上市交易的。购房人切勿因贪图一时便宜而购买,避免后期引发纠纷,给自己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
(五)对拟购买的房屋须进行实地查看,查看房屋的坐落、产权、户型、面积、周边配套设施、权益状况等是否与网上发布的完全一致;同时还须知晓出卖人对拟出售房屋是否具有完全处置权。
(六)达成购买意向后,需签订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签订合同前,购房人须对合同条款逐条逐项进行认真阅读。
(七)依据《郑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郑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交易保证机构。为切实保护存量房交易和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选择由郑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保证机构进行交易资金的代收代付。
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一)认真查看拟购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情况。
可通过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内容查看,也可登陆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zfbzj.zhengzhou.gov.cn)网站→预售许可公示栏目进行查看。切勿购买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更不要以“内购”“团购”等名义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二)切勿盲目相信广告宣传。
购买前应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拟购项目房屋户型结构、装修标准、成交价格,项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售后服务、物业管理等相关信息。切记勿以项目广告宣传迷失双眼,最终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三)购房款应全部存入官方指定的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
为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确保专款专用。广大市民购房时一定要将购房款(包括定金、保证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全部存入官方确定的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可通过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内容查看,也可登陆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zfbzj.zhengzhou.gov.cn)网站→预售许可公示栏目进行查看。
(四)购房首选信用等级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郑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可通过查看其信用等级证书或登陆: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www.zzfdc.org.cn)网站→企业信用栏目进行查询。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