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工商局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推动信用社会监督

18.04.2016  09:01

      为了确保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示,切实提高河南省工商局信用信息公示数据库的完整性,进一步加强信用社会监督,推动开封诚信建设,近日,开封市工商局下发通知,就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依法公示。认真落实《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要将履行职能过程中作出的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及时录入到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是真实准确。查处违法经营案件要做到公平公正,录入信息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统一标准,严格规范,真正发挥信用的社会监督作用。

  三是加强督查。市、县(区)两级工商部门要建立定期督查工作机制,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采取实地督查、远程抽查、定向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督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促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定期通报。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列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定期通报各单位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