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司法局多项措施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22.11.2016  03:33
                      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市县两级工、青、妇、老、残、军分区、人武部、监狱、看守所和全市县区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6个,在优秀律师事务所设立受理点22个,在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达到100%,形成以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乡镇法律援助受理点和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的“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持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扩大免于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的范围,低保户、农民工、未成年人等都列入免于审查经济困难状况人群;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除经济合同纠纷和重大财产纠纷以外的所有民事事项均列入法律援助范围,刑事案件事项实现全覆盖、军人军属案件实现全覆盖。
              完善法律援助合作机制。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完善的工作衔接机制;加强与高校合作,建立法律援助进学校长效机制,法律援助机构和高校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基本形成,开封市法援中心被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授予“河南省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称号;加强与军分区合作,与开封军分区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意见》,建立四级工作网络,开辟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常态化援助活动。
              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对全市法律援助管理人员、专职律师、工作人员等进行了全员培训,使法律援助整体队伍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建立援助律师人才库、志愿者人才库,在全市招募志愿者1500名,初步建立起以律师为主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补充,工人、农民、学生、军人、公务员等各行业人士广泛参与的全市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