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采购市区交通道路标线施划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林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林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采购市区交通道路标线施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 林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采购市区交通道路标线施划项目
二、采购编号: LCG2015-61A-029
三、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共分2个包,其中A包为常温冷漆标线施划,B包为热熔标线施划;施划内容包括车行道边缘线、双黄线、人行横道线、车行道分界线、停车位、导流线和导向箭头等的施划(含白漆、黄漆、热熔反光漆等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2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4.3 道路标线涂料须具备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国家交通行业标准有关规定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4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5 投标人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将无法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参加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投标无效;
4.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6日下午17时前,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登陆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招标文件费200元/标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4月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二楼开标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注意事项
8.1 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备案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zggzy.com)网站“中心公告”栏目中《关于企业备案的通知》)。
8.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
8.3 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8.4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8.5 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8.6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内容。
九、 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如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采购人:林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3937267513
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2-6803188
监督电话:0372-6282628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