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4市公布最新人事动态,涉及100余人
最新!许昌公布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6月26日,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七届〕第21号、〔七届〕第22号、〔七届〕第23号,公布一批人事任免情况。同时,还发布了《关于终止张维群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七届]第21号
(2019年6月26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吴江磊为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四新为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七届]第22号
(2019年6月26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连银增为许昌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张耀征的许昌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七届]第23号
(2019年6月26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冯建民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张玉华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张景渠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郎春燕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杨天兰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孟晓克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孙志强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亚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秋霞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胡琰峰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苏哲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
任命王五周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徐晓勇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巡回审判庭庭长;
任命马俊勇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审判庭庭长;
任命信宏敏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晋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孙根义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第一巡回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朱耀宇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尤薇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任命马龙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蒋晓静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任命张利耸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颜森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巡回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向鹏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任命陈改娜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任命焦崇阳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宋世旭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军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风涛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正宏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阎鑫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婷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涛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来斌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葛京涛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崔君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延波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蒋家康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朱雅乐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巡回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付强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聂战辉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介苏萍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终止张维群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
(2019年6月26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维群同志因工作调动原因,提出辞去许昌市七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终止张维群的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张维群同志的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6月26日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李阳为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主任。
(二)
决定任命:
李晓阳为安阳市文物局局长。
决定免去:
薛文明安阳市文物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魏利平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晔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屹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越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裴红卫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海雷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任伟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廖奇志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高源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徐宏阁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魏文联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程亮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庭庭长;
李瑞增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巩志芳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刘振中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申江波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中强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文馨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杨如意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
王冰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苗飞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中友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袁武明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崔永清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闫海英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魏利平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屹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马越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任伟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廖奇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高源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徐宏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魏文联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程亮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振中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崔永清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自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柳洪伟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致孝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李颖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新友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田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焦作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9年6月26日焦作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汤学军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侯顺利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柳 涛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赵 歆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王慧芳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听芝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崔玉彬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鲁建群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勾志斌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红卫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 艳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侯顺利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王 辉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柳 涛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永康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米守来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柏宁江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司园春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姚万铭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瑞星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丽娟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焦红萍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原小波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田 亮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蔡福安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浮光宝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郭 威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前公示!信阳市10名干部拟任新职
现将经中共信阳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拟提拔任职干部的情况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请予监督:
师磊,男,1968年3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淮滨县人,硕士学历,现任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拟作为市委巡察组正处级巡察专员人选。
刘世庚,男,1965年5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河南社旗县人,党校大专学历,现任息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拟作为市委巡察组正处级巡察专员人选。
刘光金,男,1965年11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浉河区人,大专学历,现任平桥区明港镇党委书记,拟作为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兼)人选。
吴国庆,男,1971年10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固始县人,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浉河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拟作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人选。
邹忠生,男,1973年2月出生,1994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罗山县人,党校在研学历,现任南湾湖风景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拟作为市供销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人选。
郑勇,男,1965年10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光山县人,大学学历,现任市政府驻郑州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聘干),拟作为市政府驻粤办事处党支部书记、主任(聘干)人选。
桂诗远,男,1963年7月出生,1985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商城县人,大学学历,现任息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拟作为信阳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人选。
黄玉武,男,1969年3月出生,1991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固始县人,硕士学历,现任潢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拟作为市委巡察组正处级巡察专员人选。
彭东,男,1969年11月出生,1991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浉河区人,硕士学历,现任光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拟作为市委巡察组正处级巡察专员人选。
虞继强,男,1963年7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浉河区人,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拟作为市出山店水库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人选。
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3日。公示期间,市委组织部集中受理各方面的举报。举报电话:0376-12380,0376-6366712,邮箱:[email protected],人访、信访的接待地点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羊山新区行政办公区九号楼1012房间)。
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26日
来源:人事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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