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原三级高级警长陈兆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9.01.2023  11:10

日前,经郑州市委批准,郑州市纪委监委对郑州市公安局原三级高级警长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兆甲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伪造个人档案资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违规由他人支付,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及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公器私用,滥用职权查找、打击举报人;丧失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安排工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兆甲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兆甲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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