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路水景观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09.03.2015  16:55

焦作市人民路水景观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5-34号      交易编号:焦公管办水利【2015】-006号

1、招标条件

焦作市人民路水景观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招标人)为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焦作市境内。

2.2项目概况:焦作市人民路水景观工程从博爱县上秦河末端引水,在人民路北侧大沙河至翁涧河之间新建15公里引水渠,引水流量为1立方米/秒。

2.3勘察与周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焦作市人民路水景观工程的可研、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地质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4 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证明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自拟,均需联合体牵头人、成员签字盖章。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8:30—12:00,14:30—17:00。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3月13日前到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受理窗口,报名时需携带授权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及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2  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好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焦作水利网》及《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监督单位

焦作市水利局;电话:15713916869。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391-3569728

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12126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713916870

代理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九如路西南角中科金座8楼824房间

联系人:吴先生  郝先生

电  话:0371-65928326

传  真:0371-85515859

                                                                                       

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