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鹤壁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鹤政〔2014〕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电子商务是现代商务活动的新形态,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发展电子商务,是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选择,是经济社会更好较快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加快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的重要举措。为推进我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为目标,以转方式调结构、创优势强支撑、惠民生促和谐为主线,以应用电子商务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为出发点,强化示范引导,完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提高电子商务服务能力、发展能力、应用能力,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新动力。
(二)发展原则
1.市场主导,创新发展。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创新驱动,鼓励电子商务技术、模式、机制创新,增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内生动力。
2.强化应用,务实发展。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优势产业、重点行业、特色产品,加快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促进产业融合,拓展应用广度和深度,提高应用成效。
3.要素融合,协同发展。加强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平台和孵化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要素之间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统筹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互动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资源互补,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业协调发展。
4.加强监管,规范发展。加强对电子商务的规范管理,以逐步规范促进健康发展,依法维护规范有序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三)总体目标
2017年,全市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能力明显增强,普及率达到60%以上,培育2—3个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地位基本确立,电子商务成为社会商品和服务的主要流通方式,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内外贸易的企业达到85%以上,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5%以上,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示范和龙头企业,形成3—5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我市食品加工、机械制造、金属镁、电子信息、新型建材、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应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或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引导品牌效应突出、产品标准化程度高、系列齐全的骨干企业建立电子商务网站,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加快与慧聪网合作建设鹤壁产业带,打造具有鹤壁特色的品牌性网上集聚区;加强与阿里巴巴、淘宝网、京东、苏宁等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组织我市名特优产品开展网上推介,提升品牌市场占有率。大力培育引进专业网络营销服务企业,推动专业化网络营销服务企业承接传统企业电子商务业务,培育网络销售领域的总代理、总经销。
(二)大力推进商贸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传统商贸企业网上开店,推进传统零售业转型升级,实现“店商”与“网商”有机融合。支持我市传统百货、连锁超市及批发市场、住宿和餐饮等重点商贸企业,依托现有实体网点、货源渠道、物流配送等商业资源,建立网站,展示企业形象,发布商品和服务信息,开展网上销售;加强与知名网上商城的合作,建立完善电子购物体系。引导有实力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城市社区规划建设一批社区电子商务连锁超市,促进社区商业服务网络便利化。推动酒类、药品等特殊商品流通应用电子商务,提供房产、汽车、定制服务等消费需求在线服务。加快推动旅游电子商务应用,为游客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旅游体验与服务。鼓励建设为消费者提供商品零售和便民服务的专业网络购物平台。
(三)扩大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发挥我市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优势,支持面向农村、农业、农民的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农业硅谷新农帮等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引导扶持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资生产配送企业、种养大户等开展合作,形成双向互动的应用协作机制。鼓励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企业、大型餐饮连锁企业进行对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提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信息化水平、“农超对接”电子商务应用步伐,扩大农村市场网上消费规模。加强对农村信息员、农民经纪人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人才队伍。
(四)积极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引导我市外贸进出口企业利用敦煌网、亚马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等网络渠道开拓国际市场,扩大产品进出口业务;利用海外营销平台展销推介产品,提升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支持外贸企业通过网络渠道扩大境外产品进口。鼓励商贸服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拓展进出口代理业务,为中小企业开展国际电子商务提供技术等配套服务。加快综合保税区申建,积极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推进快速通关、规范结汇、依法退税等相关环节的配套协同,进一步提升我市通关电子化建设水平。
(五)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加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各县区建设特色电子商务园区,重点加快店连店电商科技园、新大陆农业科技、钜桥商贸物流园区等建设。积极引进和承接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来鹤搭建平台、拓展业务,培育一批在省内外市场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产品和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形成设施完善、配套齐全、特色突出的电子商务品牌园区。在我市电子商务领域中选出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企业和园区进行重点支持培育,争创国家和省级示范企业和基地,壮大我市电子商务骨干企业队伍,示范带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六)加强电子商务配送体系建设。统筹规划、逐步建设覆盖全市的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以钜桥商贸物流园区、瑞丰国际陆港、四季青集团、河南宏昌物流有限公司等物流公司为依托,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第四方物流发展。积极发展快递物流,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支持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物流配送系统,支持城市社区开设网络购物快递投送场所,整合现有物流信息资源,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引进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的快递物流企业到我市设立机构,推动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府培育、引导、扶优、引强作用,成立加快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区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对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进行谋划规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电子商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二)强化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市、县区财政统筹利用政策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重点支持创建省市级以上示范基地、示范企业、重点园区以及骨干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人才培训和引进、信用和统计体系建设等。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电子商务产业;对重点电子商务项目,参照市重大项目进行管理、服务并优先支持;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建立网络营销孵化中心。
(三)完善支撑体系。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培育长效机制,加快电商人才培养。充分利用我市全国智慧城市试点政策,积极推进云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发展云计算、云存储,推进大数据、物联网应用。积极推进“三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扩大城乡网络覆盖范围,提高网络服务质量。培育一批专业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和软件运营等外包服务。大力推进移动网络新技术应用,支持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服务商和金融服务机构开展对接。发展电子商务支付业务。鼓励银行拓展电子银行服务,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资金结算服务。完善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完善数字认证、密钥管理、数字加密等安全措施,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评估机制。
(四)加强市场监管。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坚持在发展中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和“管放结合”,加大网上商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网上经营行为,强化事中执法检查和事后违法追究,建立网络经营和消费主体纠纷投诉与调解处置机制。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传销、诈骗等非法行为,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健康有序的网上流通秩序。
(五)营造发展环境。大力宣传电子商务的重要作用和发展趋势,发挥电子商务专家的指导培训和咨询作用,普及电子商务应用知识,强化社会各界电子商务应用意识、信用意识、安全意识。建立电子商务协会,鼓励和支持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引导企业守法诚信、规范经营,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