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国土局选定矿业权价款评估单位项目招标公告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具备资格要求的矿业权价款评估单位,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及工程概况:
招标编号:巩财招【2015】16号
为深入开展我市矿业权公开出让工作,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矿业权价款评估单位。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河南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期费用定额标准的通知(暂行)》(豫财办建【2009】229号)规定的标准,选定巩义市2015—2017年度矿业权价款评估单位。
二、工作范围: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规定,对我市拟出让的矿业权进行价款评估。
三、工期:在签订合同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质量监控目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评估结果能满足上级检查或审计的需要。
五、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六、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矿业权评估资格,与所申报评估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3、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4、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执业年限应不少于3年,且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的矿种。
5、近两年内无受到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记录。
七、报名须知:
报名人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报名时间从2015年2月26日开始至2015年3月4日下午17:00时截止(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除外),过期不候。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售后不退)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巩义市财政局109室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巩义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巩义市东区惠民路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392322 13849066522
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巩义市新华路财政局703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4362571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