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工作异地交叉检查的通知

18.06.2016  00:03

豫安监管办﹝2016﹞9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地扎实开展工贸企业普查登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有限空间确认专项检查等重点工作,切实提高防控事故的能力。省安全监管局定于2016年7月至9月对各地工贸行业2016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异地交叉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企业的主要内容。 1.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粉尘防爆。检查企业贯彻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要求。重点检查建构筑物安全距离、除尘系统安全装置、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粉尘清理制度措施等情况。 3.有限空间作业。检查企业贯彻落实《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检查等相关要求。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辨识、警示标识设置、基础台账建立、作业审批实施、现场管理等情况。 (二)检查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 1.工作部署。检查各地传达贯彻落实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冶金等工贸企业普查登记、标准化建设、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有限空间确认等工作开展情况。 2.台账建立。检查各地对辖区内工贸企业,以及存在有限空间作业、涉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台账的情况。 3.安全培训。检查各地组织辖区内相关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以及指导督促相关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情况。 4.执法检查。检查各地督促辖区内企业整改事故隐患以及执 法监察情况。 5.了解各地工贸企业安全监管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等。 二、检查组织安排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分别组织成立检查组,依照统一安排一对一交叉对另一市(县)进行检查(检查安排见附件)。具体检查时间由相关安全监管局商定。

三、有关要求

(一)各检查组由市(县)安全监管局分管局长带队,相关业务科(处)和2-3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检查组确定1名联系人,并于7月1日前将其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报送省安全监管局监管四处。

(二)相关市(县)安全监管局之间要主动联系,协商确定检查方案。检查组至少要检查2个县(乡),涉及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分别不少于2处。

(三)各检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地区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台账资料;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由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

(四)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及时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书面(含电子版)报送省安全监管局监管四处。

(五)各检查组要深入基层,轻车简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规定。

联 系 人:赵修超

联系电话:0371-6591981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异地交叉检查安排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7日

附件

异地交叉检查安排

序号

检查组织单位

检查地区

1

郑州市

南阳市

2

洛阳市

济源市

3

开封市

三门峡市

4

平顶山市

鹤壁市

5

安阳市

商丘市

6

鹤壁市

信阳市

7

新乡市

周口市

8

焦作市

驻马店市

9

濮阳市

漯河市

10

许昌市

濮阳市

11

漯河市

焦作市

12

三门峡市

新乡市

13

南阳市

许昌市

14

商丘市

洛阳市

15

信阳市

平顶山市

16

周口市

开封市

17

驻马店市

安阳市

18

济源市

郑州市

19

巩义市

邓州市

20

兰考县

永城市

21

汝州市

固始县

22

滑县

鹿邑县

23

长垣县

新蔡县

24

邓州市

长垣县

25

永城市

滑县

26

固始县

兰考县

27

鹿邑县

汝州市

28

新蔡县

巩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