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公布2016年招聘公告 计划招聘41人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三、招聘计划
(一)学术领军人才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人选、中原学者、省级特聘教授、省百人计划人选、海内外知名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等。
(二)学科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必须为博士(学历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成绩突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50周岁)。
(三)教授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50周岁)。
(四)博士研究生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且与硕士、博士阶段的学术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
二、相关待遇
(一)学术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引进待遇
学术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实行一人一策,待遇面议。(二)教授、博士引进待遇
1。住房补贴:紧缺专业教授且具有博士学历发放住房补贴100万元;紧缺专业教授发放住房补贴80万元;教授或博士(具有副高级职称)发放住房补贴60万元;紧缺专业博士发放住房补贴40万元;博士发放住房补贴30万元。住房补贴按照比例逐年领取,第一年可以领取30%,以后每年领取10%。在校外购买住房的,持购房协议或合同,可一次领取50%的住房补贴。
2。房租补贴: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每月发放2000元房租补贴,发放期为2年。
3。月津贴补助:正高级职称及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月津贴补助1200元,博士研究生月津贴补助800元。
4。科研启动经费:以高层次人才基金项目形式资助。入校3年内以我校名义主持有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立项给予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以我校为主持单位,主持立项国家级课题除给予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外,学校额外奖励20万元。
5。来校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拥有中级职称者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副高级职称者享受校内教授待遇,高聘待遇期限不超过5年。
6。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视校内岗位需求情况,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不需要安排配偶工作的增加住房补贴5万元。
注:以上所有待遇均为税前。
序号 专业(方向) 职称、学历、学位要求 是否紧缺 专业名额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控方向) 博士研究生 是 2
2 车辆工程 博士研究生 是 2
3 电力系统 博士研究生 是 2
4 结构工程 教授或博士研究生 是 3
5 项目管理 教授或博士研究生 是 1
6 食品科学 教授或博士研究生 是 2
7 食品科学(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方向) 博士研究生 是 1
8 发酵工程 博士研究生 是 1
9 有机化学 博士研究生 是 1
10材料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是 1
11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博士研究生 是 1
12 物理电子学或电路与系统 教授或博士 是 2
13 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教授或博士 是 1
14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或物流工程方向) 博士研究生 是 2
15供应链与物流管理 博士研究生 是 2
16 电子商务 博士研究生 2
17 英语语言文学 博士研究生 1
18 新闻传播学 教授(广告、电视节目制作) 2
19 广告学 博士研究生 1
20 主持与播音 博士研究生 1
21 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1
22 法学 教授(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博士 1
23 会计学、财务管理 教授(硕士及以上学历)2
24会计学、财务管理 博士研究生 1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25 设计学 教授 环境艺术设计 3
包装设计与制作
26数学27 物理学
博士博士
11总计:41人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个人简历发送到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人事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温馨提示:
1。个人简历中要详细写明个人学习经历,并在附件内附上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2。由于应聘简历较多,请投送电子简历的应聘者务必在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加注“姓名+专业+学历+职称+毕业学校+应聘岗位”等信息,如:“王名+机械电子工程+博士+教授+清华大学+应聘机械电子工程教师”。
五、联系方式
来校考察路线:郑州市火车站乘95路到文化路英才街站下车。
通讯地址: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8号,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人事处(明德楼A座614房间),邮编450044。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371-6822999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