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小伙工地失事失去双手却遭拒绝赔偿
本报许昌讯(记者胡斌实习生刘强通讯员张昆仑王艳艳)20岁出头的王某在工地上干活时不幸触电,后失去了双手及部分小手臂,其父母在伤心之余还要承受索赔的艰辛。就在王某全家人陷入绝望之时,当地司法所积极组织调解,使工地老板最终与王某签订了调解协议。8月25日上午,当收到最后一笔赔偿金时,王某全家人到司法所送锦旗,以表达对人民调解员的感激之情。
今年3月初,长期从事开发工程的董老板在禹州市无梁镇政府承包了一项建筑工程,该工程的钢筋项目被发包给了李某,李某又组织该市火龙镇东王庄村的王某等人具体操作。3月19日上午,王某在施工过程中,手中的钢筋甩到了高压线上触电受伤。经过紧急抢救治疗,王某保住了生命,可是其双手及部分小手臂被截掉。虽然在其治疗过程中,董老板已经先后支付给王某28.3万元的治疗费,但其后期治疗和安装假肢等费用还差不少。
王某的亲戚声称应该向工地董老板索要200多万元的赔偿。他们来到工地催要赔偿时,董老板说自己的工程发包给了李某,受害人王某是李某雇来的,他不小心受伤,应该由王某和李某承担责任。董老板表示,他已经支付了28.3万元的治疗费,王某父母索要赔偿数额又过高,不愿意再作任何赔偿。
在讨要无果后,王某的父母来到无梁镇政府反映,王某所在的火龙镇政府多次会同无梁镇政府协商无果。8月10日,火龙镇政府领导指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处理,火龙镇司法所所长方巧莲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走访调查工作,耐心做王某父母的思想工作,使他们认识到应合理合法索赔。随后,方巧莲又找到董老板,认真讲解《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劝说其从人情角度尽可能地帮助王某。
经过数次悉心调解,8月15日,在方巧莲主持下,董老板和王某父母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董老板除了先期支付的28.3万元治疗费外,再拿出86万元分两次给王某,王某的父母表示同意。
8月15日当天,王某的父母就收到了董老板送来的20万元现金。8月25日,董老板又将剩余的66万元划拨到了王某的银行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