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于2009年被批准为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培养单位,2000年被批准成为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单位。河南省发改委分别批复豫发改收费[2009]1477号文件,豫发改收费[2011]2169号文件,确定我校二个专业收费标准为: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 学费标准为80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MBA) 学费标准为24000元∕生∕年。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557号文件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招收的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可根据学校培养成本等由学校自主确定并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实行“老生老政策,新生新政策”。我校根据成本测算,确定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 学费标准为80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MBA) 学费标准为24000元∕生∕年。并已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从2015年执行。
以上收费标准现予社会公示,如有违反上述收费标准,可与当地物价部门举报。
郑州大学
201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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