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25年增长10倍

27.10.2015  11:41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报告显示——       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25年增长10倍       私营企业正面临局部范围“招工难”       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和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今天联合发布的《中国个体私营经济与就业关系研究报告》显示,个体私营经济正在成为我国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从业人员从1990年的2263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2.5亿人,增长了10倍。目前,私营企业正面临局部范围的“招工难”问题影响。       报告显示,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员的比例从1990年的3.5%增长到2014年的32.36%,占全国就业人口的三分之一,从业人员多为低技能劳动者。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共吸纳就业人员已经增长到2.73亿。       在城镇就业中,个体私营经济就业的重要地位表现得更为明显。数据显示,1990年至2014年,城镇中个体私营经济就业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从不到4%提高到42.91%,超过四成。       在城乡就业总规模趋于平稳的情况下,个体私营经济就业增长率远高于城乡就业和城镇就业的增长率。1990年以来,城乡就业每年增长速度维持在1%左右,城镇就业每年增长速度也只有4%左右,而个体私营经济就业增长速度则在波动中加快。2008年以来,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每年增速保持在10%至15%,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每年增速也保持在10%左右。       “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成为吸纳就业人口的‘蓄水池’。”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副秘书长张久荣表示,应该进一步消除行业和地区壁垒,继续完善和逐步扩展水费优惠等政策,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经济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灵活性优势。       报告显示,2014年个体工商户平均就业吸纳能力达2.6人,其中,制造业和住宿餐饮业吸纳就业能力相对更强,平均每家工商户从业人员约为4人。       个体工商户吸纳的就业以低技能、中青年劳动者为主。在年龄结构方面,26至45岁约占三分之二,45岁以上人员也占到约25%;在学历结构方面,高中及以下的员工超过90%,其中,初中及以下的超过一半,本科及以上占比仅为2%。       报告显示,2014年私营企业平均就业吸纳能力达到12.6人,员工流动性总体稳定,仍然具有一定新增用工需求。大约20%的企业有计划在未来半年招用新员工,平均计划招聘8.6人。       当前,私营企业已经出现招工不足、出现需求缺口的比例为23%。其中,东部地区企业相对较高,达到25.3%,中部和西部地区出现用工缺口的比例分别为19.2%和23.5%,招工不足情况平均持续5.4个月。从目前实际状况看,“招工难”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影响私营企业发展。       “对于一些就业吸纳能力较强的个体私营企业,应该加大扶持力度,适当给予政策倾斜,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和经营负担,鼓励他们创造稳定就业岗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鹏认为:“当前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日益提高,在保证就业规模不减的前提下,我们也要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强化就业素质。”       与此同时,蔚然成风的创业热潮不仅成为创新驱动的新力量,也展现出带动就业的硬实力。调查显示,大学毕业生创业的意愿高,且高校毕业生创办私营企业对就业的带动效应明显高于一般企业。       吕鹏表示,在宏观经济形势放缓情况下,个体私营经济保持相对稳定的新增就业需求,成为就业供给的“稳压阀”。他说,在调查中有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反映对新创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普惠性政策较少,且申请程序较为复杂,希望今后能提高就业创业政策和信息的落地程度。       据了解,该报告由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等单位专家组成的“中国个体私营经济与就业关系课题组”,向个体私营企业发放12000份问卷调查并形成了研究报告。记者佘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