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工商局多举措保障春耕农业生产安全

11.03.2015  08:06

一是开展农资经营主体整治。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支持农资连锁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社设立网点,提供放心优质农资商品。

二是开展化肥市场整治。查处销售虚假标注有效成分,标签标识与实际不符,冒充进口化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傍名牌”等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查处种子与标签标注内容不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

四是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查处销售国家禁止销售农药、过期失效农药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药”。

五是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以消费者投诉反映突出的农资商品为重点,开展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农资商品质量监测活动,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市场。

六是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指导农资经营户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对未履行索证索票义务的,依法查处。七是加强农资消费纠纷维权。深入推进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依法解决农资消费纠纷,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太康县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