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派出工作组,对安阳县倒塌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督查。工作组听取了安阳县政府和县民政局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到磊口乡清池村、泉门村实地查看了解倒房恢复重建情况。经核定,全县需政府帮建农村居民住房3944户、7886间。
从督查的情况看,安阳县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已逐步展开,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一是成立了灾后重建指挥部,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协调和指导。二是县政府印发了《安阳县结对帮扶救助工作指南》,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纪律。抽调1100多名县直局委干部,组成85个工作组,实行县领导包乡、县直局委包村、工作组成员包户、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的层层责任制。三是磊口乡已向因灾严重损坏住房群众发放了水泥等建筑材料,组织帮助群众修缮加固住房。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调整土地规划,解决全乡82户因灾住房全倒无房户重建住房宅基地问题。
在督查中,省厅工作组明确要求。一要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从当地实际经济水平出发,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倒房重建实施方案。二要严格按照《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规程》,准确核定帮建对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重点对无自救能力的因灾倒房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以及其他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群众,予以重点帮助和扶持。三要切实落实好本级配套资金,与上级安排的资金一起,及时下拨灾区。要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由乡(镇)政府建立专账管理。资金分配要坚持集体研究,严格审批制度。乡(镇)要统一制作《恢复重建补助对象花名册》,明确资金补助数额,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发挥最大效应。四要建立倒房重建工作督查制度,确保重建工作顺利、按时完成。房屋竣工后,县级民政门要及时会同城建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确保房屋质量,保证入冬前受灾群众搬入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