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老虎咬伤女子:我下车不对 但园方要负七成责
事发后的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图CFP)
原标题:虎伤游客园方隔空对质
被咬女士称没索赔 只想认定责任 园方称不能自说自话 工作人员也禁下车
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32岁女游客赵某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周某下车去追再遭老虎咬住。周某死亡,赵某受伤。时隔一个月后,事件调查组认定:游客未遵守规定,对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遭到老虎袭击,故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昨日,本报对话当事人赵女士与动物园负责人,双方就整个事件细节和责任认定隔空对质,各执一词。
伤者:我下车不对,但园方要负七成责任
“从2009年开始,这家动物园就频繁出现动物伤人的事件。”伤者赵女士说,如果从那时开始园方开始安全整改,这个悲剧也不可能会发生。
“索赔”
没索赔,但要园方认清责任
广州日报:现在身体情况如何?
赵女士:身体基本康复了。今后还会面对整容以及康复方面的手术。
广州日报:后续的手术费预计大约会花费多少钱?
赵女士:还是比较高的。我们也问过医生,医生说这些都要根据个人的体质及康复情况决定的,所以现在也不好去预估。
广州日报:你有没要求索赔?
赵女士:我们没有索赔。所谓索赔的数额,是双方律师协商的一个数额。但是这个数额也没有最终去定损。现在我们并不是索赔的问题,而是要求园方认清自己主要责任的问题。对这事已经造成了我们家一死一重伤,我们已经认清了自己“判断失误”造成这种结果的责任,但是园方到现在为止,没有认清他们的责任。
入园
根本就没安全告知
广州日报:事发当天,园方有没进行安全教育?有没有免责协议书?
赵女士:没有。园方所谓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最近,我们家重走了一遍野生动物园,在安全告知方面已经做了改进:不但售票与发放安全告知单变成了两个流程,并且会有发放安全告知单的工作人员进行告知。但是,在事发当天我进入动物园的时候,他们当时就是把安全告知单和门票撕给了我,没有告诉我,门票当中有安全告知单。甚至连这句话都没有说。
至于我所签订的《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是一个“车损协定”,而不是“人身伤害协定”。当时签协议的时候,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我这就是个协议。此外,这张协议是一个“格式形式”的合同。他们把这种责任全都丢给了顾客,并没有告知我这是一个合同。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说“来,你签个字”。当时我就以为是一个车辆登记的表格而已。
进虎园
“没看到
编辑:王静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