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临时下车去办事 漯河5岁娃骑着电动车驶上快车道

04.08.2017  15:40

8月1日上午10点左右,在漯河市西华路口邙山路,一名5岁小男孩骑着一辆电动车上了路。紧急情况下,被漯河一保安公司的蔡明、王帅兵等人救下。当天下午,男孩的母亲徐女士将一面写有“品德高尚 助人为乐”的锦旗送到了蔡明、王帅兵等人手中。

蔡明、王帅兵等人在执行日常巡逻任务时,走到邙山路,发现一名小男孩骑着一辆电动车摇摇晃晃地在快车道上行驶。蔡明等人发现情况后,看到车来车往非常危险,及时冲过去将电动车拦下,并把孩子抱下车。他们把孩子护送到安全地带后,又将电动车推到路边。

小男孩的母亲徐女士得知情况后吓慌了。原来,徐女士是周口市西华县人,早上7点30分左右,带儿子来漯河邙山路办事。徐女士因感觉办事时间不长,所以没有关闭电动车电源,也没有让儿子下车,就让儿子在车上等她,没想到儿子竟然骑着电动车上了路。

“我想想都觉得后怕,以后再也不敢疏忽大意了,一定会管好孩子。要不是你们,后果不堪设想,太感谢你们了。”徐女士在给蔡明他们送锦旗的时说。

记者将此事反映给市交警支队,市交警支队一名警察听后大吃一惊说:“这位家长也太大意了,如果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在此提醒各位,暑假孩子在家,父母更应关注孩子的安全问题,家长们切不可因为忙碌而疏忽照看小孩,无论是在家附近或是外出游玩,都不能让小孩离开自己的视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车的人必须年满16周岁,而且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靠右侧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记者 朱 红 实 习 生 徐竞鹿)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