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单亲妈妈控诉2岁女儿被强奸 嫌犯以猥亵罪获刑
【新闻摘要】 “小草莓”妈妈今天向记者证实,上述微博确实是自己所发,她对一审判决不服,认为应以强奸罪起诉王延枝。她稍早前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去年9月28日就曾报案称女儿遭性侵,但直到10月15日,警方才对王延枝进行突审,两天后逮捕。据称,她曾明确告诉办案警察“小草莓”被多次强奸,但警方并未就此展开侦查,检察院也没有起诉。
针对河南平顶山一位单亲妈妈微博控诉两岁女儿在幼儿园遭强奸,被告一审却以猥亵罪获刑四年半一事,记者10日下午从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了解到,原告和被告均对一审判决不满,并已提出上诉,案件将于近期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近日,网民“平顶山两岁小草莓”发微博称,自己两岁多的女儿(以下称“小草莓”)长期遭受平顶山新华区焦店镇东方红幼儿园园长丈夫王延枝性侵,导致女儿处女膜破裂,多处器官受损。今年2月13日,平顶山新华区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王延枝有期徒刑4年6个月。由于对量刑不满,小草莓的妈妈已经上诉。
一审判决书援引王延枝供述称,该幼儿园有百十个孩子,其中有三个孩子周托,和王延枝夫妇及其两个孩子住一起。王延枝否认对“小草莓”进行猥亵,仅称有时会抱抱幼儿园的孩子,亲亲嘴什么的,妻子还曾说过自己。
判决书指出,“小草莓”虽是幼儿,但已具备一定的辨认能力,能正确表达,且取证程序合法,并有同宿舍的目击证人证言能够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能够证实被告人对“小草莓”实施了猥亵行为。
经审理查明,王延枝采用手抠、摸的方式对“小草莓”下体进行猥亵。经医院诊断,“小草莓”处女膜陈旧性破裂。王延枝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至于公诉机关提出对王延枝处以五年以上的量刑意见,因不具有法律规定的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中的情节,故不予支持。
对于为何按照猥亵儿童罪量刑,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院长杨杰告诉记者,根据警方侦查情况等,检察院是按照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对于原告提出的法院没有采纳受害人及检察院提供的量刑标准情况,杨杰说二审即将开庭,具体不便多说。目前,双方均已提出了上诉,案件将于近期在平顶山市中院开庭审理。
编辑:赵静 联系记者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