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没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80岁以上老人也能领津贴

21.04.2016  10:43

   中原网讯(记者 裴蕾) 家有老人的请看过来,我市高龄津贴将正式从“补缺性”走向“普惠性”,全市所有80周岁以上老人都可以按月领取补贴了。《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出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已由人社部门统一发放,无需另行申报;而其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从5月3日起,符合条件的老人可以到所在社区进行申报。

  年满80~89周岁

  每人每月100元

  年满90~99周岁

  每人每月200元

  年满100周岁以上

  每人每月300元

   高龄津贴受益群体 80岁以上郑州户籍老人都可领

  《办法》明确,凡是郑州市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于高龄津贴发放对象。从2015年1月1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补助费等统一为高龄津贴。

  《办法》明确,具体发放标准根据年龄分为三档: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我市明确,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补贴标准

  如何申请

  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不用另外申报,其他人5月3日起申报

  人社、民政部门共同负责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已由人社部门统一发放,不再另行申报;其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在申请时需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5月3日起,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符合发放年龄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核准后,将从次月起计发高龄津贴。

  关于领取时间,《办法》表示,凡是2015年1月1日至高龄津贴全面实施发放期间,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领取高龄津贴的老人除外)将自符合条件之月起补发。

  《办法》规定,对于非我市户籍迁入我市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迁入当月即可提出申请,次月起计发。

   监督管理

  高龄津贴施行年审制,骗取将追回

  根据规定,高龄津贴将由民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我市将对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实行年审制度,采取本人到所在社区(村)提供视频实况,当时照片以及可以证明老人当前健康状况的其他方式进行认定,每年3月15日前年审完毕。逾期无故不办理认定手续的,将从次月停发,直至按规定认定后可以续发。

  为加大对高龄津贴发放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各乡(镇、办)要在认真核查的基础上,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人员亡故、失踪、户口迁出等情况,及时予以核减。享受高龄津贴人员亡故、迁出或失踪1个月以上的,其亲属和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应当及时向乡(镇、办)通报信息,故意隐瞒信息以骗取高龄津贴的,将由乡(镇、办)予以纠正并追回被骗取的资金。

  此外,为确保高龄津贴的发放,我市还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为每个乡(镇、办)和社区(村)各购买一个公益性岗位——老龄专岗,专职负责高龄津贴的登记、审核、发放工作,确保高龄津贴有专人负责。

编辑:赵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