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届广交会河南省交易团参展须知

29.09.2015  09:10

118 届广交会 河南 省交易团 参展须知

 

各参展企业:

第118届广交会展位号已经在广交会官方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参展易捷通”系统中公布。按照广交会相关规定和我省组展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打印《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

请于2015年9月30日前登录“参展易捷通”系统,登记展位负责人、确认联营企业,打印《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并加盖公章,交厅贸发处。

二、参加预备会

请第 118 届广交会所有参展企业负责人代表赴郑州参加第 118 届广交会预备会。请各企业务必按时与会,迟到或未与会企业将列入河南交易团广交会黑名单。 时间: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3:20至5:30。地点:河南省人民大会堂(金水路与花园路交叉口东北角)三楼多媒体会议厅。

三、申请办理参展、筹撤展证件

1、登录河南省商务厅网站(www.hncom.gov.cn)左侧“贸发处”进入子站,通过“广交会在线申报系统”提交办证申请,打印参展代表登记表。首次进入该系统的,请立即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技术支持电话:0371-63576125,QQ:947751742。

2、参展人员分为驻会代表、非驻会代表。参展商证总数按展位数分配,1个展位不超过3个名额。新制参展商证需交纳工本费。原则上不办理参展代表证(即临时证),如确需办理参展代表证,必须由参展企业办证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交易团领导签字同意。驻会代表按团部要求交纳相关费用,统一安排住宿、乘车等,每个参展企业原则上至少有一名驻会代表。

3、驻会代表参展商证必须通过河南省商务厅网站(www.hncom.gov.cn)贸发处页面“广交会在线申报系统”提交办证申请, 10 8 日下午下班前,打印盖章后向厅贸发处报送参展代表(驻会)登记表。 新办证件,需在网上提交近期两寸蓝底或白底证件彩照和二代身份证正面图片。照片必须五官清晰,头部占照片的2/3。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办证。

4、非驻会代表参展商证、参展代表证可以通过“广交会在线申报系统”提交办证申请,打印并报送参展代表(非驻会)登记表;也可以到广州后,向河南省交易团提交1张近期两寸蓝底或白底证件彩照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参展商证或参展代表证。

5、参展企业必须指定一名办证负责人。在申请参展商证时,在系统中务必慎重选择“是否负责人”。本单位在广州现场申请办理非驻会参展商证、参展代表证的,必须有该负责人签字(并填写手机号,以备查验),否则不予办理。

6、参展商证为硬卡式IC证件,多届重复使用,需注意保管,不能弯折,避免接触磁场。已经办理参展商证的代表,本届如果继续参展,务必带回已办证件,经报名登记(激活)后方可继续使用,不需提交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在进馆验证时,如果持证人的硬卡式IC证件未经登记(激活)或提前或过期使用,将被视为违规使用证件,不得进馆并当场没收证件。参展商证件丢失的,应及时报告交易团。

7、参展人员佩戴激活以后的参展商证即可进馆布展、撤展。如有其他人员进馆布展、撤展,必须办理筹展证、撤展证,办理筹、撤展证需提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1张近期两寸蓝底证件彩照。

四、缴纳参展费用

参展企业进入“广交会在线申报系统”,提交参展代表办证申请以后,即可打印参展费用通知。参展费用包括:展位费、驻会代表费(每人费用2900元,一人包间加1600元,由交易团统一安排住宿)、在线广交会费用(每家企业1500元,自愿参加)。请将参展费用于9月30日前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河南省商务厅驻广州办事处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广州白云支行

账       号:721157755374

联 系 人:叶慧美、萧洁帆

电       话:020-62132131

传       真:020-62132132

如果驻会代表人数变更,请重新打印参展费用通知。汇款须注明“118届广交会”。广交会必须由参展企业汇款,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以及非参展企业代汇款。

五、发运展样品

      1、各参展单位发往广交会的展样品原则上自带自运。通过铁路、空运和邮局发往广交会的展样品,如需大会代收,唛头须写明:“广交会展品(第一期、第二期或第三期)”。

发往A、B区的展品,收件地址请写明: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广交会展馆A区5号馆负一层展样品仓收,代转××交易团,××展厅,展位号××,××公司代表,邮编:510335。A、B区展样品发货后请将提货凭证传真给A区展样品仓(传真:020-89139760)。

发往C区的展品,收件地址请写明:广州市新港东路980号广交会展馆C区14号馆负一层展样品仓收,代转××交易团,××展厅,展位号××,××公司代表,邮编:510335。C区展样品发货后请将提货凭证传真给C区展样品仓(传真:020-89139761)。

2、请勿以个人姓名为收件人。发货方请详细写明公司名称、地址和发货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参展商到达广交会后凭提货凭证原件到上述展样品仓提货。

3、参展商委托广交会代收的展品,运输到展馆展品仓临时仓储,广交会代垫提货、运输、仓储等费用。

4、参展单位进场布展时,参展商应持提货凭证到A区5号馆负一层南门展样品仓(含B区)或C区14号馆负一层10号仓办理手续提取展品。提货前要先缴清客户服务中心展会服务部代垫的提货、运输、仓储费用。

5、参展商委托广交会代收的展品,在本届广交会结束后一个月仍未办理提货手续或续存手续的;或参展商在上届闭幕时寄存或遗留到本届的展品,在本届广交会结束后一个月仍未办理提货手续或续存手续的,广交会均视为无主货物处理。

6、参展企业发往广交会展样品仓的展品,大会届时会安排搬运人员为参展商提供展品从展样品仓到展位的搬运服务。

六、报到入住

参会驻会代表统一在 广东 金莎大酒店报到(地址:广州市三元里大道北1469号,邮编:510410,电话:020-61156888转河南省交易团)。我省交易团统一安排住宿的时间为:

第一期  10月13日至10月20日

第二期  10月20日至10月28日

第三期  10月28日至11月5日

提前或延期住宿者可按交易团同宾馆商定的优惠价格入住,费用自理。交易团于10月13日在广东金莎大酒店开始办公,负责参展人员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请各参展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办理有关事项,并于10月8日前将《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参展代表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送省商务厅外贸处(234房间)。

联系人:冯耀华   费海波

电  话:0371-63576230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115号

邮  编:450003

另:本届开通河南省交易团微官网,微信号:gjhhnjyt。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