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115届广交会展位费发票的通知
16.05.2014 13:32
本文来源: 商务厅
各参展企业:
请于2014年6月30日以前至河南省商务促进中心领取115届广交会发票,外地单位如需邮寄发票,请将单位名称、收件人及单位地址发送至手机13938571335(注:请勿打电话确认,邮寄费用由参展单位支付,快递不到单位的请自取)。
领取发票地址:文化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豫贸商务酒店院内
河南省商务促进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371--60116200
此通知
本文来源: 商务厅
16.05.2014 13:32
尹弘在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全力以赴确保安全度汛
尹弘在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全力以赴审计厅
河南省审计厅举办“争做新时代审计好青年”青年干部综合知识抢答竞赛
场上选手认真听题
摩拳擦掌,审计厅
习近平:向全国各族青年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习近平寄语新时代青年强调
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