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费即日起开始收缴

04.01.2017  12:31

即日起,2017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开始征缴,参保人员可在16档标准中自由选择,按时足额缴费还可按比例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按照规定,1月1日起,凡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在12月底之前缴费。据悉,目前省地税局已委托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中原银行、郑州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洛阳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以及恒丰银行等14家银行进行社保费代征工作。

目前我市设定的年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6个档次。按时足额缴费,可享受政府补贴,多缴多得。

居民养老16档缴费补贴金额为:每年缴费100元享受补贴60元,缴费200元补贴65元,缴费300元补贴70元,缴费400元补贴75元,缴费500元补贴80元,缴费600元或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900元或1000元补贴100元;缴费1500元或2000元补贴150元,缴费2500元或3000元补贴200元,缴费4000元补贴230元,缴费5000元补贴260元。

按照规定,政府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若参保居民中断缴纳参保费用,可以补缴,但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