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8%

03.02.2017  18:10

      从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获悉,2016年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443.08元,增长7.7%。按常住地分,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232.92元,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696.74元,增长7.8%。

      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2016年,河南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9265.5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69.50元,增长5.3%,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为35.6%,仍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经营性净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16年,河南居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为4257.2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8.17元,增长4.6%,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为14.3%。其中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2002.23元,增长1.0%;第二产业经营净收入人均266.27元,增长7.5%;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1988.8元,增长8.1%。

      居民理财意识不断增强,财产性净收入快速增长。2016年,河南居民家庭得到的财产性净收入人均为1142.3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04.37元,增长21.8%,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为15.5%。

      社会保障逐步完善,成为居民收入的后援保障。2016年,河南居民人均得到转移性净收入3777.9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56.28元,增长13.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为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