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新建居住类工程必须配备电动车充电库

19.09.2014  19:23

  

郑州台记者乔艳霞报道:

  记者从今天上午(17日)召开的郑州市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减少电动车火灾的发生,我市将配建电动车充电库纳入新建居住类工程的审核、验收项目。副市长吴忠华参加会议。

  会前,吴忠华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到金水区丰庆路办事处和黄河路消防队站参观学习。据了解,黄河路消防队站是全市唯一一座建在社区中的消防队站,队站内各种消防器材装备齐全,保证附近社区发生火情能够第一时间赶到处置。

  今年以来,全市发生电动车火灾45起,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为此,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通知》,将配建电动车充电库纳入对新建居住类工程的审核、验收项目,明确各部门电动车充电库建设任务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在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方面,今年计划建设的消防队站目前已建成4个,主体完工1个,开工建设1个,消防水源建设方面,全市应建市政消火栓5635个,目前已建成5431个,建成率为96.3%。但消防车辆装备建设方面缺口仍然较大。

  吴忠华表示,要做好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就要把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认识到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是平安郑州建设的重要部分。其次,还要把工作重点进一步突出,抓好制度和机制建设 。第三,要落实好工作的关键措施,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依法严惩各种违法行为,强化全民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