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安全监管局“四个提高”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29.11.2015  21:35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范县安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在全县组织开展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火灾防控工作。

一是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责令相关企业,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二是提高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结合实际,督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职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

三是提高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督促、指导企业职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各企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疏散引导员,开展防火巡查,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并通过视频、在醒目位置张贴图片等方式,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

四是提高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广泛开展“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提示场所内灭火逃生设备器材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主题宣传活动。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职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三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范县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