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所有到庭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书记员的话让全场一片肃静,“报告审判长,开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请开庭。”法槌落下,审判长郑重宣布:“巩义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程红(化名)到庭。”这是在郑州市中级法院、巩义市法院指导下,巩义市小关镇龙门小学模拟少年法庭开庭的情景。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豫爱家园”青少年学生学习生活,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增强农村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强化留守儿童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10月22日上午,由河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河南省学生安全救助基金会、河南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巩义市人民法院、巩义市教体局联合举办的“豫爱家园”少年模拟法庭普法教育活动在巩义市小关镇龙门小学举行。河南省学生安全救助基金会主任张露、郑州市中院少审庭厅长刘文琳、巩义市法院院长王季等与学校师生一起参加了活动。
教育活动分模拟法庭、赠送普法书籍、向贫困学生捐款三个环节进行。在两级法院少审庭法官的指导下,龙门小学六年级的11名学生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按照法庭开庭的标准程序为同学们展示了一起抢劫案件庭审的全过程。
农村青少年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因为缺少监护人的有效保护,容易受到不良思想的侵蚀和不法行为的侵害,少年法庭模拟未成年人程红伙同焦龙、李二强等人把留守儿童王达带至野外,向其索要100元,并对其殴打;后在一网吧内再次遇到王达,向其要钱,遭到王达拒绝后,随即对其进行殴打,并到王达家中,暴力胁迫抢走300元;因王达未报警,后又被多次抢劫,直到被家长发现报警。被告人程红等采用暴力手段对他人实施侵害,并劫取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被告和受害人均为化名),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本次活动深受师生们的欢迎,使同学们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培养了法律思维能力和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能力;通过亲身参与,同学们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并把所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于实践,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激发了对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这对进一步增强农村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关注青少年的健康快乐成长,把校园打造成“平安、法治、和谐”的快乐天地。
(巩义市教体局 王海良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