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分钟按1小时收费 郑州停车场能否缩短计费时长?
郑州农科路与文博西路附近停车场计费公示牌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焦博雅 实习生 曹盈 文 记者 白周峰 摄影
近日,市民李先生向大河报·邻妹妹反映称,自己在去郑州二七区某商场逛街时,将车停在了商场的地下停车场,驶出时停车场的计时显示屏上写着停车2小时01分,但收费却是3小时的费用9元,询问工作人员得知,停车场的收费规则为“不足1小时也按照1小时收费”。李先生表示,贵阳等地以15分钟为计时单位收费,郑州是否也能采用这种人性化的方式?
【市民】
停车场收费规则是否合理?
据李先生回忆,自己当天下午4点35分驶入停车场,吃了饭之后,于下午6点36分驶离,发现要交9元停车费时,他认为有失公平:“按照停车场的规定,超过1分钟就等于超时1小时,这不太人性化了吧?”李先生说,虽然金额不大,只有2元,自己也知道停车场收费规则,可“化零为整”的收费依旧让人有些不悦,“如果能设置成超过15分钟或者30分钟后才按1小时收费,会更容易让市民接受。”
【随机走访】
郑州大部分停车场默认“化零为整”收费方式
据了解,以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是郑州不少经营性停车场执行的规则。7月31日,记者随机走访了郑州的部分商场打探收费规则。
二七区和中原区两个商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费标准为“第一个小时5元,超过之后每小时按2元进行叠加,上不封顶,不满1小时的话也是按1小时进行收费”。
记者在另外两家商场的停车场看到,同样采取了“化零为整”的收费方式,其中一家收费标准为“第一小时5元,后面1小时1元”。另一家收费标准为“第一小时4元,每叠加1个小时2元”。
路边的一些路面停车场的收费公示牌上也明确写有“不超过1小时按1小时计算”的字样。
【管理部门】
经营性停车场按市场调节价收费
8月1日,记者联系了郑州市二七区停管中心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建在自有土地内的经营性停车场是按照市场调节价收费,我们部门是备案的部门,是不对停车场进行定价的。”同时,该工作人员回应,上述提到的位于二七区的商场的停车场均在停管中心有备案。
记者查询发现,7月17日,曾有市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询问过关于中原区某商场停车场收费的问题,当时中原区政府的回复是:经核实,该停车场为正规备案停车场。根据相关条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停车场经营者依照价格法律、法规,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公示。经现场走访查看,停车场有收费公示牌,收费标准明确,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无违规收费。
中原区停车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我们是监管他们违规收费的,还有比如说车位、泊位停放有问题的,但是公示牌上的收费标准是物价局来定的,如果停车场没有按照标准来收费,那是归我们管的,但如果是按照公示牌标准收费,就没有问题。”
部分城市已开始采取15分钟计时收费制度
对此回复,李先生表示理解,“只要是合规的,大家都能接受,只是希望能够更人性化一些,计时方法越精准越好。”
根据《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停车场经营者依照价格法律、法规,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公示。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据了解,此前已有部分城市开始采取以15分钟为计时单位的方式来收取停车费。公开信息显示,贵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时长为单位计费,道路停车泊位以15分钟为计费单位时长,道路停车泊位以外的其他停车场以30分钟为计费单位时长。
15分钟为计费单位时长,郑州能否借鉴施行?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结合郑州市停车现状及收费标准,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已经起草相关文件,拟鼓励引导经营性停车场采取30分钟为间隔计费期的方式进行收费,最大程度地为市民停车提供便利,让市民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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