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实施获显著成效

08.05.2015  10:08

  5月7日,记者获悉,我省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省财政共拨付风险补偿资金6.027亿元,对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22个市县进行了奖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754亿元,带动市县安排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7.51亿元,有效改善了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经省政府批准,2014年8月省财政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并着眼于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市县政府积极性,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为及时兑现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作用,我们在《办法》规定基础上,简化工作程序,采取分期预拨、年度清算的办法,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尽早享受政策。”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省财政先后向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预拨了两批奖励资金,共计2.85亿元。2015年2月,又及时组织进行清算,迅速将其余奖励资金拨付到位,累计达3.77亿元。补偿资金的提前到位,有效调动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的积极性。

  为放大政策效应、形成整体合力,省财政厅积极鼓励引导市县政府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对设立风险补偿资金的市县及时给予奖励。截至目前先后两次对22个符合条件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奖励2.25亿元,带动市县设立安排风险补偿资金7.51亿元,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共同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联动机制。

  在风险补偿政策和其他助力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的共同作用下,2014年我省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缓解。河南银监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12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742.61亿元,同比增加1098.45亿元,增长23.65%;小微企业贷款户数7.24万户,同比增加0.67万户,增长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