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再敲警钟: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16.10.2015  12:38
  近日,鹤壁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教育厅<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通知》附省教育厅的通知和“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并结合全市实际对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会议、广播、校园网、校内电子显示屏、手机报等形式,加强对《规定》的宣传,各级各类中小学要在学校大门口宣传栏、会议室、办公室等显著场所悬挂张贴,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组织每一位教师签订拒绝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禁止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育人观。           二是完善制度,严格责任追究。要切实完善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管理办法和考评机制,将在职中小学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中小学校是禁止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主要责任单位;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      三是盯紧关键环节,加强监督。要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及学生家长监督。认真自查,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鹤壁教育网局长信箱、中小学组织有偿补课及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同时公布。      (鹤壁市教育局 董民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