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召开《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通气会
1月21日,省水利厅召开《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新闻通气会。副厅长杨大勇、省防办主任申季维分别向新闻媒体介绍了《办法》主要内容和意义、出台背景和过程,就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办法》,依法推进我省小型水库管理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杨大勇指出,2015年12月22日谢伏瞻省长签署了第171号省人民政府令,《办法》将于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将对全省小型水库的规范化管理起到有效指导作用。
杨大勇强调,河南省共有小型水库2502座,水库管理工作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省发展大局。《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小型水库管理工作,是依法行政、做好小型水库管理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要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宣传贯彻《办法》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贯彻好、落实好。
申季维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办法》的具体内容,《办法》全文23条,主要包括小型水库的管理职责、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定、保障措施、开发经营、防汛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办法》确立了小型水库管理工作的原则,明确了我省各级有关管理部门的职责,规范了小型水库的经营行为,对推进小型水库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将发挥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
会上,省防办新闻发言人就全省小型水库管理工作接受了媒体记者的提问和采访。
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中国水利报、河南省人民广播电台、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映象网、东方今报、河南经济报、河南工人日报、郑州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及厅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新闻通气会。
(来源:省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