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6.11.2014  12:37

平顶山市新华区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新华区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华区农林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一标段在评标过程中三家投标单位其中一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剩余两家不具备竞争性,专家不再进行评标。现对该项目施工一标段进行二次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二次)
2.2招标编号:PXZC-ZX-2014028
2.3招标范围:平顶山市新华区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标段内的施工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
2.5工期要求:6个月
2.6质量等级: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施工Ⅰ标:边庄泄洪渠治理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拟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具有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业绩要求:具有2011年9月1日以来相关业绩,且企业信誉良好。
3.3财务要求:2011、2012、2013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4投标人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截止前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7每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7日8:30至2014年1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 17:00 ;
4.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             
4.3报名须提供资料:潜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有关证件及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并按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到的全部证明材料及证件,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一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按报名顺序用A4纸复印),如有资料不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4.4招标文件及资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新华区农林水利局
联 系 人:栗女士
联系电话: 0375-2300097  13949472070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 0375-2596079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375-2628999  18037580199